第二章 千里南下

第二章 千里南下

我原名倪聰,字亦明,取「兼視則明,兼聞則聰」之意。一九三五年五月三十日中午十二時三十七分生於上海,祖籍浙江省寧波市鎮海縣。家中有兩個哥哥、兩個弟弟、一個姊姊、一個妹妹,七兄弟姊妹中排行第四,妹妹就是也寫小說的亦舒,本名倪亦舒。

一九五一年,即是我十六歲半那一年,家中的環境發生了變化,我的父母已到了香港,留下我獨自在上海。有一天我無所事事,在外面逛街,到了外白渡橋,過橋時見到柱子上貼了張很大的佈告,被風吹下一半,內容半遮半掩的,勾起了我的好奇心,便走上前翻起全張佈告來看,原來是「華東人民革命大學」招生,只要中學程度,滿十八歲就可以參加了。當時我在上海那麼無聊,有機會到蘇州玩一下還是很好的,便報名了。

我填表時寫是十八歲的,後來他們一查證件,才知原來我年齡不足,不過身體檢查通過了,他們也就錄取了我。那時候我根本不知道「華東人民革命大學」的性質,以為是讀書的大學,原來是受政治思想訓練的,訓練三個月以後,就可以去當兵。

初時我在蘇北辦農場,那個農場初具規模時,上級要抽調人手到內蒙古去墾荒,我報了名。我到了內蒙古紮賚特旗的「保安沼農場」去,在內蒙古過了兩個冬天後,一九五六年末我因把一道木橋拆下來生火取暖,結果被農場的黨委書記指為「破壞交通」,劃成「反革命」;加上我偷偷飼養的狼狗又把軍中的大隊長咬傷了,我被關在冰天雪地中一間偏僻的小屋內,周圍了無人煙的,寫「認罪書」,他們每兩星期派人來收取認罪書和給我送糧食──我後來寫稿寫得快,也是因為當時認罪書寫得多。

我遭隔離軟禁期間,只有一隻長毛波斯貓陪伴著我,後來《老貓》的故事,就是以那隻貓作基礎所寫的。那貓卻不知是從何而來的,很神秘。牠身上的毛不知什麼原因都打了結,我常與牠談話,一面幫牠理毛,耐心地把牠打結的貓毛解開,以消磨時間。從一九五七年二月到五月,牠的毛才解開一半,我卻要離開蒙古了,因為我有個朋友在人事處工作,他告訴我情況不對勁,黨委書記要組織一個法庭審判我,這次事件不判個死刑,也會判我一二十年徒刑,所以我聽從朋友的意見,逃出來了。

有個說法是「倪匡是騎馬從內蒙古到香港來的」。騎馬怎麼能騎到香港呢?這說法真是離奇到極點!

當時朋友給我偷了一匹又乾又瘦的蒙古馬,本來是想向北方走的,朋友說北方遊牧民族好客,只要我肯勞動便會收留我,我先學好蒙古話,改個蒙古名字,再娶個蒙古姑娘,過兩三年當成了蒙古人了,即使沒有戶口到哪裡去都沒有問題。但走到半夜時忽然下起雪來,完全看不見天上的北斗星,分不出方向。

我冷得四肢麻木,天地茫茫,什麼都看不見。當時的印象極其深刻,到香港後,有時天氣轉涼了我睡覺蓋的被子不夠,也還夢到那個情景。我正冷得不知打算,最後幸好「老馬識途」,那匹又乾又瘦的馬認得路,把我帶到一條小村莊去。

我看到那小村莊的燈光時,那種絕處逢生、如從地獄返回人間一樣的感覺,直至現在仍然記得很清楚。當時我根本是滾跌著下馬的,亂叫亂嚷,人們跑出來把我扶入屋去,給我喝了碗熱燙的豆腐漿,慢慢才有了知覺,然後再上馬,一路跑至位於黑龍江省泰來的火車站。那時天氣冷,車站的爐子又沒火,我老毛病又發作,把那裡的長櫈拆了下來生火,哈哈哈哈!

我也不記得在那火車站逗留了多久,總之有列車到我便擠上去,過兩個站稽查時沒車票,被趕下來後,我便又在車站等車,有車便又擠上去,就是如此這般,我一直從內蒙古走到安徽省的安山。那裡有一家規模很大的礦石廠,我有個親戚在當工程師,所以我便在安山住了一段時間,當最基層的雜役,賺到點兒人工後,買了張船票到大連。

本來要再買船票從大連坐到上海去的,錢卻不夠,只夠錢買票到青島,所以從青島到上海去的那一段路,是偷渡的。當時像我那樣的,還有幾十個年輕人,開船後船長發現了,難道把我們丟進海去不成?只好叫我們都睡在甲板上了。到上海後,那裡的親戚看到一個本該正在當兵的人莫名其妙地摸上門來,都嚇了一跳,不夠膽收留。

那時我已下定決心要離開中國大陸,最近的一站我可以到的便是香港,於是便睡在火車站,從上海一站一站的南下,走了三個月路才來到廣東的甲子港。那段路當然走得很苦,但現在有人說我當時把棉花煮熟了來充饑什麼的,卻是以訛傳訛。﹝現在在網上看到很多關於我的資料,都是以訛傳訛的,我也不澄清了,由得傳訛者去創作吧。﹞

那時一路上我跟幾位年輕人用肥皂刻印,印了一些有著很大的「關防」字樣及「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」等字的公文使用,而且我又因為知道政府單位的結構及箇中的運作,便拿出在內蒙古時的工作證,說我們是從少數民族地區來的,向單位借了點錢,大家分來用,然後一路坐火車下來。

我很幸運,當時正值「大鳴大放」到「反右」之間的轉接期,環境寬鬆,才能那麼容易混過去的。當然,很多地方還要查路條,我便又用肥皂或番薯造假圖章自製路條,蒙混過關。那些關員很多都不識字,只懂看印章,見到印章大就以為是來自大機關的,所以我們造假印章時,總是有那麼大便造那麼大。

到了甲子港後,我乘搭一艘運送蔬菜的船先到澳門。在澳門,很奇怪,自然會有人來跟你接頭,通過一種半正式的方法,前來香港,明碼實價講明到香港要多少錢的。視乎情況,有些人可以到了香港才給錢,我便是屬於可以到香港才給錢的人,倒不知當時的蛇頭是以什麼標準來作衡量。

當時偷渡的市價,坐大輪船到香港要四百五十元,偷渡到香港要一百五十元。那時候我父母已經到了香港,我就寫信問父母,他們說最多能負擔一百五十元,我就用偷渡的方式來了。

我們被塞進運菜的船,船上有暗艙的,二三十人擠在那個很細小的空間內,到了公海沒有人巡邏,可以上甲板休息一下,大家聊聊天。我還記得船泊岸當天下著大雨,上岸的地點卻不是在郊區,而是九龍某地一條繁盛的街道,當時雖是凌晨,那地方仍很熱鬧,後來我特地去過多處碼頭,卻完全認不出當日是在哪一個碼頭上岸了。

帶我們到香港的那人跟我說,我不會講廣東話,獨自不要開口,一句話都不要講。他給了我一包黑貓牌香煙,告訴我有人跟我講話的時候就拿出香煙來假裝抽,別人看到我抽黑貓牌香煙就不會懷疑了。然後他問我的家在哪裡,我告訴他是在北角模範邨,他就把我送過去。

對於那人,我印象很深刻,之後寫小說時,也把類似的人物寫進過故事中。當時雨勢大得很,我跟那人還一起躲在騎樓底下避雨,雨小一點才冒雨去了我的父母家。媽媽開門看到我,嚇了一大跳。

我離開澳門當天是七月三日,所以我來到香港的正確時間,應該是一九五七年七月五日的凌晨。

那時候香港的政策是偷渡客只要到了市區,便可以拿身份證了,所以我到香港的第二天便去拿了入境證明書及申領身份證。當時的身份證是張紙卡,面積比現在的大很多,上面有相片,還要印上手指模。

我來到香港,第一次體驗到自由生活的可愛。當時的維多利亞公園是剛填海建成的,草地都是全新,我來到香港的第二天便到公園去,下午六點鐘,太陽將下山未下山的時候,我攤手攤腳的,躺在草地上便睡著了,一直睡至深夜十一時五十分,都沒有人理我。那時的維多利亞公園在半夜十二時關門,十一時五十分時有人告訴我們要關門了,叫我們走,我才施施然站起身離去。當時覺得這個地方實在太自由太美好,假如能讓我在這個地方住上十年,便很滿足了。

那時我到香港來,可說是孑然一身的,不過隨身也帶有一些書籍。我現在家中收藏的書不多,絕大部份的書,看完了都不作保留,不過始終珍藏著一本俞平伯的《紅樓夢研究》和一本周汝昌的《紅樓夢新證》,都屬於「棠棣出版社」出版的「中國古典文學研究叢刊」,它們隨同我偷渡到香港來,上面還有我親手所寫的感想。其餘家中的書,朋友有興趣看,我會叫他們放心拿走,唯有這兩本書,我千叮萬囑定要歸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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