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《小醉仙》算是模仿黃玉郎《小傻仙》之作,但只是因為有人跟我說《小傻仙》寫得很過癮,我便想出《小醉仙》這點子來,我根本連黃玉郎的原作都未看過,寫出來後,《小醉仙》和《小傻仙》只是名稱和造型類近,故事風格完全不同。
後來黃老闆跟我說,想我在三本漫畫中只選其一,好好的寫。以《小醉仙》的笑話性質,構思情節困難,所以大家都同意不會選擇,但黃老闆想我集中去寫銷量最佳的《小吧女》,我想寫的卻是《李小龍》。我認為《小吧女》帶有情色元素,難以長期創作,又會遭受政府抵制,只能在市場相就時,作短期賺錢之用。
各本書的實際銷量如何,黃老闆當然不會跟我說,據我所得的資料,當時每期《小吧女》會印製八千本,而《李小龍》只會印六千本。兩書銷量有點距離,但我不想寫情色漫畫終老,選擇了《李小龍》,而黃老闆也肯遷就我接受了。
集中地寫《李小龍》的確有好處的,銷量慢慢地也得以提升。稿量方面,我因沒那麼心散,也可以維持每兩個月出版三至四期的速度。
後來黃玉郎脫離了黃老闆,自資出版《小流氓》,有一天他到我鰂魚涌家中,跟我說了跟黃老闆很類似的話:「你與其賣稿,不如賣給我。」
我把《李小龍》賣予黃老闆出版後,他把書度加大了少許,售價一下子從二角大幅提升至六角,但只是把我每套稿的稿費,增加了八十元,至三百元的水平,之後因為銷量有所上升,才再增至三百五十元。黃玉郎這次挖角,一開口已給我一千元稿費,叫人難以拒絕,而且須知道,我跟黃老闆是沒有甚麼私人交情的,與黃玉郎卻很熟落。
那時《李小龍》已冒起,經常求過於供賣斷市。黃老闆不會告訴我銷售數字,不過王保到了黃老闆的印刷廠工作,經常給我通消息,而且即使不是如此,我從讀者來信中,也心裡有數了。
《李小龍》的銷量,是在相當短的時間內大幅躍升的,初時銷量加幅並不明顯,在第二十七期開始有微升;升幅最驚人是在第二十七期到三十八期時,銷量從八千本上升至三萬六千本。當《李小龍》的銷量躍升至三萬六千本,黃老闆才把我的稿費增加五十元,可見這生意人如何懂得算計。
《李小龍》第二十七期〈扯旗山四獸〉是新一輯故事的開始,之後的一期是〈金爪魔龍〉;我便把正製作中的第二十九期〈怒碎金手指〉賣了給黃玉郎。後來黃玉郎並沒有出版那一期《李小龍》,因為我去問他把原稿拿回。
我答應以每套稿一千元的價錢賣給黃玉郎,是有一個條件的:黃玉郎要同時借八千元給我。我問黃玉郎借八千元,只是因為我想申請一個電話,以及買個雪櫃,這聽起上來,願望何等卑微,卻是我真正目的。到最後,黃玉郎卻只能給我一千元稿費,而給不出借我的八千元,想來應該是他自己沒那麼多錢,也借不到。
同一時間,黃老闆不知從何得到消息,也找我談判,我大膽開出條件,都是在開給黃玉郎的條件之上加碼,要求稿費加至每套一千四百元,並可借款一萬元。從三百五十元加至一千四百元,是三倍的加幅,聽起來十分驚人,但我原來的三百五十元稿費,本來就是低於市值的,按之前《李小龍》的書價加幅計算,合理稿費應約七八百元,我的要求是雙倍於起碼水平,其實並不過分。
最後黃老闆答應了我的加薪要求,我於是登門向黃玉郎討回第二十九期原稿,並向他道歉。兜兜轉轉,狀況維持不變,但稿費從三百五十元增加至一千四百元,真是個很大的轉折。世事往往如此奇怪,你有心追求金錢,未必可以得到;到你專心把事情做好時,金錢卻會自己跑上門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