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是一些關於漫畫《李小龍》你可能不知道的秘聞:
一、《李小龍》之誕生
1972年10月,上官小寶看完李小龍主演的《唐山大兄》後,打算用這套電影來畫一部短篇漫畫故事,本來使用《唐山大兄》作書名,不過因為故事發生在香港而非唐山,所以最後改名為《李小龍》。
二、上官鬥玉郎
上官小寶是跟親大哥上官小龍入漫畫行,再加上弟弟上官小威,三兄弟同時成為漫畫主筆,黃玉郎是獨力闖入漫畫行,不過他亦帶他哥哥及弟弟來幫手,大哥負責發行,弟弟負責印刷。七八十年代,香港漫畫界上演上官三兄弟火拼玉郎三兄弟之局面,不止香港,就算世界漫畫史上也絕無僅有。
三、《李小龍》及《小流氓》命運
初期《小流氓》是交稿方式出版,黃玉郎是打工身份,而上官小寶所畫的《李小龍》情況也一樣,之後黃玉郎自資出版,創下「玉郎出版社」,上官小寶亦跟隨其後成立「小寶出版社」,《李小龍》於38期正式獨立。
四、收購《李小龍》
1981年,黃玉郎實現統一畫壇計劃,收購上官團隊及漫畫《李小龍》,引起畫壇大地震,大家都不明白為何上官小龍會如此決定,之後上官小寶向友人透露秘密,小寶說八零年,《李小龍》一年盈利帶來不足一百萬港幣利潤,黃玉郞竟然保底150萬,而且可以預支兩年,為何不答應?
五、放生《李小龍》
1985年,上官小寶合約到期後,他才發現當年簽下的合約中,《李小龍》版權已經歸「玉郎機構」所有,他只有硬著頭皮向黃玉郎要求想取回《李小龍》出版權,沒想到黃玉郎竟然無條件放生《李小龍》,給上官小寶帶走成立「鄺氏出版」,至今上官小寶還是十分感謝黃玉郎這個決定。